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没有土地是不存在土地确权的问题的。
土地确权的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合法占有还是非法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