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电动车不能带人了?要罚款

如题所述

其实这条法规是在80年代实行的一条细则,当时电动自行车并未普及,甚至没有。所以当时情况下自行车载一名12岁以上的人来说确实有危险,因为是人力控制,力气小的人容易摇晃甚至摔跤。但是此条法规对目前现实情况来说并不适用了,因为电动自行车载人从科学角度来说并不影响安全行驶,从数据分析近些年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由载人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微乎其微。相反法律规定可载12岁以下,反而事故发生更多,因为有些车辆未装有后座脚踏板或者孩子太小,脚够不到,从而因为颠簸,后座孩子滑落。
由此可见此条交通法规存在很大问题,并且近些年上海实施最严交通管理的时期,更多的不合理处罚屡见不鲜,由此还可能导致的二次交通事故隐患:有些载人电动自行车再见到前方有警察,有的直接加速冲过关卡,有的原地调头逆向行驶,影响了其余人员的安全行驶。
所以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提交议案,将此条就法规能更好完善,方便市民安全出行,做到合理执法,以人为本,不要做一个不讲理而只为了完成指标的处罚机器,这样只能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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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2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十五条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22
目前的法律,电动车定义为助力自行车,是不可以载人的,如果是踏板那种就是超标准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无证驾驶更严重
第3个回答  2019-07-11
人口红利,电瓶车市场增加GDP,和安全无关,汽车比电瓶车危险多了,没见汽车被禁,同样也是为了GDP。
第4个回答  2019-04-27
完全为了罚款而已,看到路口有警察提前让后座的下来走过路口就可以了,无视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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