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争夺12岁女儿的抚养权时,他在法庭上说了很多诽谤我的话。法庭会相信

如题所述

  1、仅是法庭表达不利于对方言辞没有证据支持,法庭一般不会采信。
  2、在变更孩子抚养权中,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院会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的婚姻法允许离异父母可以就其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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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3
法庭需要的是证据,没有证据的恶语中伤可以告他诽谤
第2个回答  2016-01-13
法庭要的是证据 不是满嘴胡言 只要你有证明比他更有条件抚养你女儿和爱戴你女儿你的官司会赢
第3个回答  2016-01-13
您好!人民法院的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程序是: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审判长宣判。通常,离婚案件还必须有个调解过程。法庭上说的话,都要通过举证质证以证据来证明这些话的真实性,法官不会轻易相信没有证据支持的话的。请您放心。其实,离婚就离婚吧,何必在法庭上还要攻击对方,以至于原来的夫妻反目成仇呢?谢谢阅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