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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不是中学作文
写的短的和作文的不用发了
我不看

(自己写的,不满意我也没有办法了-,-)
序曰: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任城王与余俱朝京师,会节气。到洛阳,任城王薨。至七月与白马王还国。后有司以二王归藩,道路宜异宿止。意毒恨之。盖以大别在数日,是用自剖,与王辞焉。愤而成篇。

其一

谒帝承明庐,逝将归旧疆。清晨发皇邑,日夕过首阳。 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泛舟越洪涛,怨彼东路长。 顾瞻恋城阙,引领情内伤。

其二

太谷何寥廓,山树郁苍苍。霖雨泥我涂,流潦浩纵横。 中逵绝无轨,改辙登高冈。修坂造,我马玄以黄。

其三

玄黄犹能进,我思郁以纾。郁纾将何念?亲爱在离居。 本图相与偕,中更不克俱。鸱枭鸣衡轭,豺狼当路衢。苍蝇间白黑,谗巧反亲疏。欲还绝无蹊,揽辔止踟蹰。

其四

踟蹰亦何留?相思无终极。秋风发微凉,寒蝉鸣我侧。 原野何萧条,白日忽西匿。归鸟赴乔林,翩翩厉羽翼。 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感物伤我怀,抚心长太息。

其五

太息将何为?天命与我违。奈何念同生,一往形不归。 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存者忽复过,亡没身自衰。人生处一世,去若朝露晞。年在桑榆间,影响不能追。

自顾非金石,咄唶令心悲。

其六

心悲动我神,弃置莫复陈。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 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

其七

苦辛何虑思?天命信可疑。虚无求列仙,松子久吾欺。 变故在斯须,百年谁能持?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王其爱玉体,具享黄发期。收泪即长路,援笔从此辞。

《赠白马王彪》一诗,最早见于西晋初年陈寿所撰《三国志.陈思王植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诗前有云:是时待遇诸侯国法峻。任城王暴薨,诸王既怀友于(按,即“兄弟”之意)之痛。植及白马王彪还国,欲同路东归,以叙隔阔之思,而监国使者不听,植发愤告离而作诗。公元223年(黄初四年),曹植和他的同母之兄任城王曹彰,以及异母之弟白马王曹彪一道来京师洛阳参加“会节气”的活动。于此期间,“武艺壮猛,有将领之气”的曹彰突然暴死。据《世说新语.尤悔》篇记载,曹彰是被曹丕一手毒害的。“会节气”过后,诸侯王返回各自的封地。弟兄三人一块来的,如今回去的却剩下两个人,曹植心里已经非常难过;谁会想到朝廷还派了一名监国使者叫做灌均的人,沿途监视诸王归藩,并规定诸侯王在路上要分开走,限制他们互相接触,这样就使得曹植越发难堪和愤怒。面对曹丕这样的阴险无情的手段,曹植百感交集,怒火中烧,于是写出这首传诵千古的名诗《赠白马王彪》。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沉郁的笔调写出了与任城王的死别之悲和与白马王曹彪的生离之痛。在这巨大的悲痛中又渗透着诗人对自己命运的幻灭之感。哭弟伤己,悲情四溢。而这四溢的悲情正成就了此诗独特的艺术魅力。

第一章共十句,写了诗人朝见结束后返回封地的经过和心情。诗人在承明庐朝见曹丕之后,返回自己的封地鄄城。前四句写都是关于过程的介绍。接着“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泛舟越洪涛,怨彼东路长”四句所要表达的不仅仅是“道路难行”更是作者主观感受上的“前途艰难,寸步难行”。“怨彼东路长”,一个“怨”字,怨的岂止是路啊,更是诗人对曹丕的极端的不满和怨愤。“顾瞻恋城阙,引领情内伤”于归鄄的困苦之途中回望都城,曹彰在京不明不白暴死引起作者极大的悲愤甚至是恐怖之感,而后又由于曹丕的逼迫和曹彪分道而行,就连回望城阙的心情也是悲伤的。

第二章共八句,写诗人归鄄之途的困苦承接第一章“泛舟越洪涛”之后诗人弃舟登岸,然而“霖雨泥我涂,流潦浩纵横”,陆路和水路一样难行。“中逵绝无轨”和“欲济川无梁”一样是说无路可走——不仅仅是归鄄无路可走,更是隐喻了诗人所处之境的危险性,从中可以感受到曹植身受的痛苦和威胁多么深重。水上有洪涛,山谷遇大雨,只好改道登上山坡,然而长长的斜坡直入云天,前面的路程辽远而又高峻。恰在此时马又得了玄黄的病。困难加剧,矛盾激化,东行归藩的路途竟然如此充满险阻,有如唐诗人李白《行路难》说的那样:“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隐约说明了曹植人生的道路多么坎坷不平。

第三章共十二句。本章诗人开始直接抒发内心的悲愤,诗歌开始进入核心部分。在这一章,诗人点明了写这首诗的直接原因——“亲爱在离居”。在路途如此险阻的情况下还得迫不得已骑着玄黄之马前进,诗人只能返回封地而没有别的选择。由于当时对曹植来说的恶劣的政治环境和君臣名分的限制,曹植不敢明目张胆地把矛头直指曹丕,甚至还要在表面上维护曹丕:虚假地说明曹丕本来对他们不错,而是“铲巧令亲疏”的。于是满腔怒火只能发泄于使其“亲爱在离居”的势利小人身上。曹植对这些势利小人恨之入骨,将其喻为鸱枭、豺狼、苍蝇。“欲还绝无蹊,揽辔止踟蹰”表明诗人当时的境况:想要回京城已绝无可能,只能执着缰绳踟蹰不前。

第四章共十二句。诗人在归鄄途中感悟伤怀。“踟蹰亦何留?”原是“相思无终极”——思念生离的曹彪,思念死别的曹彰。在这相思之时,四周之景物,确实冷的——只有微凉秋风、只有萧条原野、只有西匿白日……与此同时,归鸟有林可赴,孤兽有群可索,而诗人却无处可去,无家可归,心中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人不如物的感触。还剩什么呢?只有伤心罢了,只能“抚心长太息”罢了。

第五章共十四句。这一章主要表现了诗人对暴死的曹彰的哀悼和对人生的感慨。叹息有什么用呢?上天的安排总是和我的意志相违背。这种感慨的发生是由于曹彰的暴死而引起的——孰能料到胞弟一到京师就离开人世,最终只落得“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曹彰的死,让曹植感到前途未卜,命运难测,觉得——死去的人就这么死去,活着的人生命也在渐渐流逝,就像清晨的露水,太阳一照就消失了,愈是到晚年愈觉察生命流逝之迅速。然而诗人创作这首诗时不过三十二岁,正是“而立之年”,却自认为已经到了“桑榆之年”,这种反常的心理反映了他对人的命运难以把握的无奈和怖惧之感。这一章也透露出了作者写作这首诗的真正原因。

第六章共十二句。在这一章,诗人笔锋急转,一改之前沉郁,转而豪情万丈地劝慰曹彪。曹植表现得相当理性:知道“心悲动我神”,因此毅然“弃置莫复陈”。“丈夫四海志,万里犹比邻”与曹彪共勉。情绪由低沉变得昂扬。用“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对曹彪进行劝慰和开导。安慰人的话谁都会说,然而诗人并没有完全从曹彰的死的阴影中走出来——“仓促骨肉情,能不怀苦辛?”

第七章共十二句。最后一章是对全诗的升华:在与曹彪的赠诗惜别的情谊中,表现了诗人对天命和神的怀疑。从前文“天命与我违”到“天命信可疑”不能不说是诗人精神上和认识上的一个升华。经历了这些变故,诗人对仙道产生了强烈的怀疑,意识到他的遭遇不是上天的安排,而是人世权力斗争下的惨剧。变故就在一瞬间,谁也不能保证下一秒的悲剧不会发生在你身上。就像曹彰之事瞬间发生一样,百年之间的事又是谁能把握得了的呢?曹植意识到曹丕随时可能加害于他,所以和曹彪分别时说“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 在这作者看来是生离死别的时刻,只能祝愿对方保重身体,并且互相祝福而已。

诗人在这首诗中采用了叙事、写景、抒情互相穿插互相生发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来表现自己心灵深处的悲痛。如第一章以叙事为主,交代启程返封地的情景,语调缓和,然而读者不难从中咀嚼到一种深沉的哀痛:再如第四章以写景为主,那凄凉的旅途景色成功地渲染出一种孤寂穷愁的气氛,烘托出诗人内心的悲苦;至于第三、五、六、七章,以书写情感为主,或愤而斥责,或黯而自伤,或强作宽解比致委屈……写出了悲情的深沉、悲情的绵远。

这首诗具有浓郁的民歌风味,从章法上看,它采用了民歌常用的连章法,除首章之外其余六章首尾相衔使全诗气韵流贯节奏跌宕。诗中多用问答句,问答句又多用在每章之首,承上启下,既使全篇结构严谨,又使诗歌转折有致。

“曹植——这个天才而不幸的诗人,屹立于建安诗坛的巅峰,承前启后,衣被后人。”①在他的作品中即对前人有所借鉴,自己又有所创新。在本篇诗作中他的借鉴之处有三:1、借前人之问答体。以提问引出下文,一问一答,相和相辅,使得诗作内容紧凑,浑然一体。2、借用前人典故。曹植在谴责小人时说到“苍蝇间黑白”,此句即是借鉴于郑玄注《诗经·小雅·青蝇》:“蝇之为虫,污白使黑,污黑使白。”②3、本诗在创作方法上借鉴了民歌常用的顶真模式,章与章之间字句想勾连(第一、二章除外),形成一种既层次分明又蝉联一体的画卷式结构,收到沉郁顿挫、如泣如诉的抒情郊果。创新方面,曹植完成了民歌向文人化诗歌的转变并且使诗人开始走向学者化。民歌向文人化诗歌的转变在本诗中表现如下:1、突出了抒情化的特征。他用风雅比兴的手法抒发自己心中的悲愤和离情,感伤自己壮志未酬,饱受迫害的遗憾,更加突出了文人诗歌的特征。2、追求形式美。词采华茂是个重要的表现。本诗中诗人注意词采的修饰提炼,字句精工,使用对仗和多侧面的表现手法,注意锤炼警句,讲究开头和结尾,使用双声叠韵词,用韵严格。把此篇与《诗经》、乐府相对比,我们就可以轻易的看到民歌的“天然质朴”与文人化诗歌的“词采华美”的区别。本篇诗作是典型的五言诗,对后世诗坛影响很大,促进了五言诗的发展,使曹植在诗坛上不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更是一个有贡献的学者,使诗人具有了走向学者化的趋势。

综上所述,《赠白马王彪》一诗是曹植对人生咏叹出的悲愤之辞,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是千古难得的名篇,它在艺术上的创新犹值得人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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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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