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官司怎么打才能赢

如题所述

1、先弄清楚是医疗纠纷还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除非是重大失误医院无法否认,经过专门机构认定才能是医疗事故,这个很难,因为这些机构跟医院的关系比跟病人近,一般都是按照医疗纠纷来认定。

2、尽量用协商解决

医疗官司持续时间较长,你需要到处做鉴定、开证明、开庭、等待,非常麻烦。而医院就相对简单了,所有的事情都是院方律师去跑,是专业的专职的。

3、咨询专业人士。咨询律师,解决问题。像算账之类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等,具体的可以查本省的《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注意,这些都是需要发票的,没有发票法院不会支持。

4、走司法程序。先立案,需要提交起诉书,可以百度模板,也可以花200块钱找个律师写。还要交诉讼费,按照你诉求赔偿金按比例支付,原告先垫付。

一、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1、患者的初步证明责任;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以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为核心,但并不是说患方就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患者)首先要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经神损害等。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如果原告(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则其赔偿请求权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则原告将承担败诉的责任。

2、医疗机构承担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从2002年4月1日起,在我国因医疗行为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举证方式上的重大改革。患者不再承担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行为有无过错的举证责任,而改由医疗机构来承担。这一转变来源于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该规定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4-23

1、先弄清楚是医疗纠纷还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除非是重大失误医院无法否认,经过码销专门机构认定才能是医疗事故,这个很难,因为这些机构跟医院的关系比跟病人近,一般都是按照医疗纠纷来认定。

2、尽量用协商解决

医疗官司持续时间较长,你需要到处做鉴定、开证明、开庭、等待,非常麻烦。而医院就相对简单了,所有的事情都是院方律师去跑,是专业的专职的。

3、咨询专业人士。咨询律师,解决问题。像算账之类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等,具体的可以查本省的《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注意,这些都是需要发票的,没有发票法院不会支持。

4、走司法程序。先立案,需要提交起诉书,可以百度模板,也可以花200块钱找个律师写。还要交诉讼费,按照你诉求赔偿金按比例支付,原告先垫付。

一、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1、患者的初步证明责任;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以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为核心,但并不是说患方就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患者)首先要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经神损害等。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如果原告(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则其赔偿请求权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亮模兆,则原告将承担败诉的责任。

2、医疗机构承担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从2002年4月1日起,在我国因医疗行为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举证方式上的重大改革。患者不再承担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行为有无过错的举证责任,而改由医疗机构来承担。这一转变来源于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该规定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敬租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

二、医疗事故的注意事项

1、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因素,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中会有列出。

3、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院方有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诊疗护理常规,如果不能证明,则责任在院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