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与二婚的离婚老头争房子,怎么证明房子是她的

老太太与一个老头再婚了,老太太的三个子女给老太太买了房子,登记在老太太名下,后来老太太离婚了,老头与老太太争房子,怎么证明房子只属于老太太呢

您好,虽然您介绍的情形属于子女为母亲买房,但完全可以参照目前的子女婚后,父母买房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产权人是老太太,购买人是老太太的子女,那么在法律上应该可以推定为对子女对老太太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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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5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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