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1、办理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加盖户籍所在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②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生效判决或民事调解书等);③遗嘱内容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协议、发票/收据,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合同、购车发票,存单、存折、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股票、基金证明、公积金证明、养老金证明等);④申请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证明;⑤遗嘱涉及财产有无必留份额的情况;⑥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⑦亲属关系证明等。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承办公证员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2、办理要求:遗嘱人本人亲自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3、办理地点及方式: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1)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14号(七号线虎坊桥地铁站西侧);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均提供现场咨询接待。
2)电话咨询:010-83510001,13141148248;
3)微信咨询:

4)在线预约或申请:微信搜索小程序“北京市精诚公证处”,或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bcnpo.cn/bjjcgzw/index.html,享受便捷、高效的在线专属公证服务。
4、办理流程
1)咨询:您可到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咨询,或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进行相关咨询。公证人员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告知您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2)申请:您提交办理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由公证人员初步审核是否满足受理标准,或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3)受理:初步审核通过后,公证人员受理您的申请,指导您按程序填写、签署相关表格、文件。
4)缴费:您确认费用后,持《受理通知单》或《收费确认书》缴纳公证费,再申请开具发票。
5)出证:经公证处审查,符合出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通知您领取公证书;不符合出证条件的,终止公证。
5、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具体标准可登录官方网站>办证指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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