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9-17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好多老旧小区没有人愿意出头来组织业主,业主大会一直成立不了,怎么办呢?没有成立业主大会,那自然呢,也没有业主大会会议,在没有业主大会成立的前提下,也是有解决办法的,那就是说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来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来代行业委会的职责,也就是说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来组织业主进行表决。大家要注意,一定要按照程序来组织表决,只要这个表决符合啦民法典第278条的要求,它就是合法的。应该老旧小区改造都是根据政策实施的那么他物业公司的入驻就有合法性,毕竟旧小区改造引进物业各地的方式都不同,只有新建小区是全国一样的流程。有没有跟你签合同不太重要,人多的事都讲究少数服从多数。不会因为你没投票他就当不上市长或者省长是吧,他是群众选出来的你也是群众你也未必参与投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