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先提交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银行会出具批贷函,向卖方证明银行同意放款给购房人,卖方可放心将房屋过户给购房人。
房屋过户后,将
房产证交给银行,银行拿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会出具《他项权利证名》,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存在
资金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一次或者分次达到卖房人账户。
即过户是发生在
银行贷款审核过后,也就是说银行已经认可这笔贷款,而且签署了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银行觉得买房资质有问题,就不会批准贷款了。在贷款合同签订,
房管局过户之后,不论银行是否放款,合同都已生效,买方要终止合同必须还清贷款。
扩展资料二手房买卖具体流程(1)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
(2)二手房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
(4)为了保证该二手房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
担保公司;
(5)二手房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
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最后办理过户,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
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
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