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后住院治疗花费5万多,法院审理后一份不赔 说得过去吗?

如题所述

我觉得说得过去,下面来看具体情况;法官说:“强行敲诈勒索”不仅会给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还是非法行为。在严重的情况下,犯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我们提醒大多数驾驶员和朋友,如果遇到可疑的交通事故,应该选择立即报警,不要通过“私人”方式解决问题,从而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最近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受害人王某受伤并住院治疗了两个月,导致住院医疗费用,补充护理费用总计超过5万元,并最终通过了昆山一审,苏州在二审中,该裁决驳回了王某所有索赔要求。

2017年3月,王某向城市昆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交通事故损失;在王某投诉中,它指出2016年11月18日在属于312号国道昆山江浦路直行时,车身被李某驾驶的重型卡车的前部刮擦,导致其掉落到地面。 王某跌倒后,由徐某驱动的重型半挂车被压向左前轮,从而造成伤害。事件发生后,王某爬上事件南侧的高速公路,左脚被刘某驾驶的重型货车挤压,导致他再次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两个多月,住院医疗费5万多元。

事故发生后不久,2016年12月1日,昆山交警部门签发了意外事故责任证书。对于此交通事故,市交警部门昆山执行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确定王某故意造成了交通事故,三名驾驶员没有在交通事故中采取行动,也不对此承担责任,苏州市公共安全办公室交警支队的交通事故识别审查结论也保持了事故识别。上述识别已经对案件中的事故进行了详细记录,充分说明了事故原因,并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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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5
我感觉这个没问题。因为碰瓷这种现象真的很可恶,应该严厉的处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1-15
其实对于这种说法来说的话,我觉得最好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
第3个回答  2019-11-15
我觉得还是应该根据当时的真实情况去判断的吧。
第4个回答  2019-11-15
我觉得是合理的,原本就是碰瓷的人不对在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