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指出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3个月满后申请转正,公司无原因一直拖延不给予审批转正申请,也不实施“试用期不合格,做辞退处理”的措施。现试用期超过6个月,最后公司决定辞退员工。请问,改怎么补偿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