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店铺出现纠纷

今年5月4号,我转让接手了一个女装店,接手时店主说店铺租金是到2018年12月底。由于这个店铺之前它是属于本地某商场的,原先的店主租的商场的,商场不允许私自转让,现在商场通知我房租8月份到期,我转让时合同上写的是12月底到期,她骗了我4个月的房租。现在商场问我收房租,她又不承认。我和她是签了合同的,我该怎么办,打官司麻烦吗?我能胜诉吗?她现在就和我耍赖皮不承认。

第1个回答  2018-07-29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1、本案合同不适用“显失公平”,(40岁了,男,已婚,很正常)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你没有利用卖方优势奇货居价,对方明知自己利用不到店内书籍,依然愿意以2万3千元接手XX店。故此此合同应该不会撤销。 2、这只能相当于一个收条。合同有效。但是以后注意买卖合同注意严谨和要素齐全。最起码的,你这里没有违约责任的体现,如果对方听从他的姐姐劝话犹豫不买了,你可能已经为转出店铺做出了准备行动,如果造成损失了你怎么处理?没给你钱毁约你怎么处理?但是既然对方姐姐来你店里闹事,说明钱已经付了,只不过想毁约。 3、还有,买卖、租赁合同最好核对对方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者结婚证这类身份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即使以后涉及诉讼,你也清楚这个人的身份,主体资格方面不需要你再去调档。 4、来闹事就关门报警,做好笔录。店内监控、手机录音、录像不能剪辑。注意监控的覆盖周期。以备不时之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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