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10月21号我在一楼盘买了一套房房子,交了50%的首付款(开具了发票上面也标注了房屋的门牌地址)!随后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合同签订中开发商以公章不在家为由当时没有在合同上盖章,一试三份的合同一直在开发商手里,等着盖章。现如今公章还有没有盖上,也就是说房屋销售合同还没有完成。期间我总去催促开发商,他们总是以公章不在家推脱此事!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托了一个月了,公章不在家几乎是不可能),我是否可以让开发商无条件退款!我接下来应该如何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