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度友,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应聘了一家某汽车制造公司,七月21日入职的,做了几天得知里面情况后,觉得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我想离职,和班长商量后,班长再三询问下我坚持离职,第二天班长让我去办公室拿离职申请表叫我填写,我填写好申请表时候拿给车间主管签字后主管说新员工离职要半个月后(15天),21日入职就应该8月6日办理离职手续,我答应了。然后我再拿给车间主任签字,这天比较忙,我就歇空没交给车间办事处,第二天我抽空交给车间办事处后,职员和我说6号放高温假(高温假早知道了,但是没有正式通知过,原定于8月1日到9日),职员让我重新拿给主管签字,无奈我重新给主管签字,改成了8月10(高温假后上班第一天),然后下午我给职员,我说还需要在哪签字,职员看了看我的申请表,说10号可能办不了,因为你还要给车间环科部签字,背面还有离职面谈记录没有签字;职员说你给主管签字然后给主任签字,然后给环科部签字,最后给人力资源部签字,然后交给职员受理,可能一天办不成;这一天已经是8月1号了(原计划1号放假推迟到2号放假),这些事情和班长说了,班长说实在不行我能让你离职办法有很多,旷工离职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现在不知道10号那天能不能办理?因为申请表交了还要拿离职单,离职单上面还要签字,况且公司不知道我的银行账号,上班半个月时间工资如何给我?
(写的有点乱,知道的大佬能不能给些建议啊,我现在烦死了)
?
没有那么麻烦。
你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其他程序让单位自己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道理我都懂,就是离职申请都没填完交上去怎么才算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
对,这个我知道,我问得不是工资,我问了俩个问题,你看我的描述中还有一个问好
问号
我问得不是工资,而是如何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