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为什么把案卷又返回公安局,然后让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书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这种情况应该是公安局将案件提交到检察院,但是在检察院可能是检察官们认为说这个案件还存在着疑点成证据不足,或者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又打回到公安局了。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强调,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应当同步开展认罪教育工作,但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认罪,不得作出具体的从宽承诺。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司法机关处罚的,应当记录在案并附卷。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证据裁判要求,全面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

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作出有罪裁判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的,依法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告无罪。

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有无因受到暴力、威胁、引诱而违背意愿认罪认罚;

(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时的认知能力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三)犯罪嫌疑人是否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侦查机关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听取意见;

(五)起诉意见书中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

(六)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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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9
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因为有些情况需要进一步的查明,这也就是所谓补充侦查。
至于犯罪嫌疑人签认罪书,是因为其行为确已经构成犯罪,谢认罪书,可以从宽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14

从法律上来讲,一是这属于补充侦查,二是认罪认罚是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对情节后果不严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

第3个回答  2020-06-19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公安局将案件提交到检察院,但是在检察院可能是检察官们认为说这个案件还存在着疑点成证据不足,或者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又打回到公安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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