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二次碾压责任划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要看行为人当时的主观意思。如果第一次后当事人没有意识到撞到人,那么就只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第一次后已经知道撞到人,并且仍然进行二次碾压的话,不论行为人是想致人死亡,还是只是单纯的不想管被害人生死,那么都构成故意杀人罪。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另起犯意,所以交通肇事只是停止在二次碾压之前,那么这时候如果行被害人未死,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被害人已死,那么就是交通肇事罪和侮辱尸体罪的数罪并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三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