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迟到罚款是否合法,如何解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1

教师是没有权利对学生进行罚款的,可以到教育局进行举报和投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2014年12月13日,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的一名学生家长反映,学生上课迟到,被老师罚款,质疑该校老师有乱收费的嫌疑。记者联系校方后,一位负责人称,老师为督促学生学习,采取了不恰当的方式,涉事老师已对此道歉。

12月3日上午,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的孩子在山东工业技师学院上学,因为上课迟到问题,被老师收取了20元的“罚款”。“我们家庭比较困难,孩子一个星期生活费就五六十块钱,一下没收二十块钱,孩子吃饭都不够了。”

因为有所顾虑,这位市民并没有透露自己和学生的姓名,但是告知了学生的专业和老师的姓名。

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先后询问了涉及五个专业的十几拨学生,汽修专业和印刷专业的部分学生反映,确实有罚款的情况。“上课迟到、旷课、旷操都要扣分,扣一分罚十块钱,一个月内不再违纪就可以退还,如果再次违纪就充当班费。”

有学生这样说。记者在询问民航专业两名学生时,他们的回答并不一致,一人说罚款,一人说没有。另外,信息专业和海洋生化专业的学生表示没有罚款的情况。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学校办公室的仵主任。仵主任说,在接到反映后,校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确实有个别老师存在这种情况。

仵主任告诉记者,老师本人写了一个事情的经过,因为有些学生基础比较差、管理难度大,对于个别同学做不通工作,所以采取这种办法,收取旷课迟到的保证金。

“保证金总共收取了3次,学生两周内不再违反纪律,就会退还给本人。目前,3次保证金都已经退还了。”仵主任表示,充当班费的情况并不存在。

罚款的目的是督促学生好好学习,并没有别的意思。目前,该名老师已经跟学生家长进行解释并道歉。校方也对这名老师进行批评教育,不能用这种简单方式管理学生。并且,针对“以罚代管”这种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学生上课迟到被老师罚款 校方称老师已解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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