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是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30
问题一: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指什么? 直接责任者指与事故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为直接责任者,如: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无故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的人。

问题二: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区别的? 直接责任人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而主要责任人则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对工程安全负主要责任的人,一般是领导,但是不参与工程或者事故的直接实施,可能由于他的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法律规定他们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就是主要责任人

问题三:煤矿安全事故 中什么叫事故直接责任者 事故直接责任人不是一个确定概念和人群,谁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就由谁直接承担责任。个人认为,整体工作暴露出漏洞,但领导却不采取措施造成的,领导是事故直接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相关技术人员麻痹大意酿成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就是相关技术人员。 案例: 瓦斯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张富奇,于5月21日15时至次日8时负责瓦斯监控值班。22日凌晨4时36分,他发现井下4313进风巷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反而将监控报警系统关闭。至当日7时9分才重新开启瓦斯监控系统,发现井下4313进风巷工作面瓦斯超限继续报警,张富奇仍未上报矿级领导处置。导致4313工作面7时43分发生瓦斯爆炸,造成当班工作人员6人死亡。目前事故调查仍未结束,张富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 案例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兆瑞身为水井湾煤矿矿长,主持该矿全面工作,对该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陈云林身为水井湾煤矿安全副矿长且是当班矿领导,对该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何有华身为水井湾煤矿生产副矿长且是当班矿领导,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刘绪华身为水井湾煤矿的法人代表、煤矿投资人,对该矿的劳动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管理义务,且明知该矿在技改期间,违规组织工人生产,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问题四: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管理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是什么意思 “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过失和失职(擅自拆除、毁坏或挪用安全、保护、自动装置和设施,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等),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和发展,在事故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者。 “次要责任”是指:由于过失、疏忽,在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安排、布置不严密,未能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发展。
“领导责任”是指:各级领导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因工作计划、安排、组织、技术措施不落实,督促、检查、指导不够,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不力,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够等等,导致或影响了事故的发生、发展。

问题五:如何区分事故的直接责任 主要责任 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有关领导人员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一般是指在处理 *** 突出问题及 *** ,或日常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领导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问题六:什么是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 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失失职(擅自拆除、毁坏或挪用安全、保护、自装置设施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违反劳纪律等)直接导致事故发发展事故程起主导作用者 要责任指:由于失、疏忽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面安排、布置严密未能及制止事故发、发展 领导责任指:各级领导员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确履行安全产责任制或工作计划、安排、组织、技术措施落实督促、检查、指导够安全产针政策贯彻力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够等等导致或影响事故发、发

问题七: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是指谁?有规定吗? 因个人的违法违章行为,直接造成的安全事故。
个人就是直接责任人。

问题八:直接责任者含义?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或者说,是指在其职海范
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问题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有何依据 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建立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当我们知道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就可以根据原因找到这个原因造成的人,这个人(包括相关的各类人员)就是事故的责任人。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一是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它。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一般情况下,凡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这个“不安全行为”的实施人,就是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而“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就是造成“不安全状态”的人;凡是因为上面所列的“间接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律追究领导责任。
很多情况下,直接责任人不一定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某工地一触人肩扛一根近3米长的钢筋在工地行走时,碰到了工地架空电缆,并将电缆拉断,引起现场另一名工人触电。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就是扛钢筋的工人,但主要责任人应该是设置架空线的人(违反了架空电缆高度要求)。同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显然应该承担教育、检查不够,管理混乱的责任。
另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还要求,要“真查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这里所说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地方 *** 的主要领导。
应该说的比较清楚了吧?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继续探讨。

问题十: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指什么? 直接责任者指与事故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为直接责任者,如: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无故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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