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家庭暴力报警有用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如果老公家暴是可以报警的;在 遭受家庭暴力 后,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1、投诉、反映和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报案和起诉。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或者向基层 派出所报案 ,也可以 向法院起诉 。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 实施家庭暴力 等内容。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以遭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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