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门诊报销比例2023

如题所述

一般为70%到80%不等

1、成都地区门诊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符合条件并与 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签订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下同)160元,市外转诊起付标准为2000元。

成都医保报销范围 1、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包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治疗重症疾病; 2、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3、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例如购药费用; 三、成都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办理人提材料并受理受理; 2、受理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社保能报销比例为多少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付标准可进行减免: (1)、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逐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低于160元; (2)、参保人员因精神病或艾滋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 基本医疗保险 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3)、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4)、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手术及放化疗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及移植手术,肝、肾、骨髓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在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一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员年度内首次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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