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没有成家死亡,父母没有办理房子继承,父母可以立遗嘱,把房子就给某个子女吗?

家里哥哥未婚去世,有房子的50%的产权,我父亲过世,母亲不办理继承哥的房子继承,她就立遗嘱把哥哥的产权给某人子女可以吗。

子女没有成家死亡,父母没有办理房子继承,父母可以立遗嘱,把房子就给某个子女吗?回答:根据您陈述的文字内容看,“家里哥哥未婚去世,有房子的50%的产权,我父亲过世,”这样只有母亲是自然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所以,母亲有继承哥的房子的权力。自然,也就有立遗嘱把哥哥的产权给某人子女的权力。根据都市法律人:律临吴兆兵律师先生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继承编的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含房产)的继承由第一法定顺序人,就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依法可以继承死者生前的财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是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死者的生前遗产。也就是说,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在遗产继承范围内继承哥哥生前的合法财产。但是,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因素,不能继承哥哥生前的遗产。除非,哥哥生前设立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母亲和弟弟继承的除外。参考资料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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