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或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4、免冠照片各一张;
5、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准生证有以下几种作用:
1、有了准生证才能合法生育孩子:男女结婚后生育孩子,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产时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会检查准生证,相当于工商许可证,有这个准生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有了准生证才能办理生育保险:怀孕7个月的时候靠准生证启动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有了准生证才能办理产期医疗保障服务: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有了准生证才能给新生儿上户口;
5、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综上所述,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如下: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或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免冠照片各一张;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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