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资体检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6-25

河南省教资体检标准如下:

第一条: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治疗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除外)。

第四条:结核病未治愈者,不合格。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各类病因所致的肝硬化,不合格。

第七条:各种肾脏疾病伴有肾功能不全者,不合格。



第八条: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九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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