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给抚养费,女方私自把孩子户口迁走,改了姓?

孩子改姓后还用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说明孩子的抚养权在女方,女方就有权利选择把户口迁移到自己一起,至于改姓,女方没有和你商量,确实有些不妥,但是孩子改不改姓,都是你的孩子,血亲关系是改不了的。所以,你任然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你还是要给孩子出抚养费。

如果你不给孩子抚养费,孩子的抚养权在女方,就算你是亲生父亲,日后会很陌生。人都是感情动物,付出情感,会收获情感,希望你能明白。

至于孩子改姓,你可以和前妻商量,协商解决,和平相处,这样对你们,对孩子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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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5
子女改姓也需要支付其扶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子女改姓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现实中,子女跟随父亲姓,还是跟随母亲姓,这点在法律上面并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及时女方在离婚后将子女改姓的,这种情况下,男方也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否则的话就是对子女利益的侵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0-16

还要支付抚养费。

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不存在什么前提条件。前面有网友说什么离婚协议的约定都是错的,法定义务,不受民事约定影响。

另外你说的情况不存在。无论是户口还是改姓,都不是一方私自能做到的,尤其是改姓。

第3个回答  2021-10-15
一般来说,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随女方共同生活的,女方就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将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到监护人的名下,便于子女上学,这没有什么问题,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父母一方未经另外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不过,另一方也不能以这个理由拒付抚养费。
第4个回答  2021-10-15
这就要看双方的离婚,离婚的时候签订的孩子抚养协议是如何写的?如果在协议中写明不得改姓名的话,那么,女方就违约了,如果没有写,那还是应该付抚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