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以前的项目提成还能拿吗?

如题所述

理论上来说,离职后原来的项目提成是能拿的,因为这也属于劳动报酬,单位无权扣押。但在实务当中,这一块往往会很扯皮。

第一,要看劳动者和单位就项目提成方面有没有明确约定。

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执行,这个约定可以是公开发布的规定,也可以是劳动者和单位双方签订的项目提成协议。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和任何规定,这个事情就比较麻烦,作为劳动者,如果主张完成了项目应兑现提成,单位确认的话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单位不想给提成,否认的话,是很难拿到这个提成的。

第二、按照谁主张是举证的原则,怎么证明单位应该发提成、发多少是难点。

劳动者离职后,在职期间已经完成的项目应发提成,可以向单位主张。单位如果仅以员工已离职为由不发放,那就要看双方是否有这样的约定;如果有这样的约定(主要是书面规定,比方说提成管理办法、员工手册明文规定员工离职剩余提成部分不发的表述),单位可以不发。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单位应当发放。

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你会发现很多难点。因为发放提成可能会设定许多满足条件,例如:

1、提成的计算基础。是以销售额还是利润?是以项目完成进度还是项目全部完成?哪些回款可以计算提成哪些不行?这些都是很复杂的规则。

2、提成的计算公式。提成怎么计算?是按照个人完成情况计算还是按照团队完成情况计算?各占多少比例?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可能会各执一词,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让人认可的标准。

所以,劳动者能否拿到提成,关键在于能否举证证明三点:

1、单位是否规定了项目提成的计算方法?

2、劳动者的业绩或项目完成了多少,考核达到多少等级?

3、按照个人考核等级和完成情况,单位应该支付多少提成?

这里面的每一条想证明清楚,都是非常困难的。可以说在实际当中没有几个能拿得出来,自然也就无法拿到提成。

第三、单位也可以反过来证明项目提成已经发放,或者认为离职的劳动者没有达到发放条件。

单位可以认为提成在职的时候已经发放,并且拿出相关发放记录;当劳动者离职后,单位如果不想发放项目提成,或者认为没有必要再发放,可以提出一定的拒绝理由。

比方说按照约定,项目有质保金和售后服务培训等,而这些随着劳动者离职,都是没有办法再履行的,只有其他同事或者公司来跟进后续服务,那自然不能再享有项目提成。

因此,根据我们上面所说的几条争议点,很容易导致相互扯皮,谁也说不清楚。因为项目提成不是固定的,而是浮动变化的,跟每月发放固定薪资不一样,它有很多前置条件,所以想主张这一块往往很困难。

当然,作为劳动者,如果跟单位关系不错,单位也特别认可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跟公司协商一致,来争取一定的项目提成或奖金。争取了未必能拿到提成,但不争取肯定拿不到,而很多的待遇,不也是主动争取到的吗?所以我建议还是去尝试,去协商、去据理力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30
不可以,因为公司是不会给你这些提成的,否则公司就会亏损很多。
第2个回答  2021-07-30
只要是你在位期间所接的项目提成,离职之后就都应该给你发放。不同公司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21-07-31
可以的,离职时,在办理完毕工作交接的时候,单位应当与你办理工资结清,最迟也应当在工资发放之日发放应得工资;否则,你应当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