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份根据当时的价格买的拆迁户的未建好房子,当时合同签订一口价,之后与原房主没有一切关系,而且口头协议房屋自今年六月分以后的临居费也归我所有。现在房子交钥匙了,因房价上涨了房东感觉吃亏了,在交钥匙的当天发放的“临居费”,原房主要领取,我和原房主理论,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而且周围的人都是他们村的,都说我“”买个便宜房子也值了,这点钱还花一辈子啊!”也就做罢,临居费给了原房主,现在又因房子比之前大了3平米,拆迁户的价格与我买房子的价格之间有一定的差价,原房主想要其中的差价,我能给吗?虽然钱不多,但是自己不想这么窝囊!心里窝火!(房子拖延了三个多月昨天才交钥匙而且现在还没水没电,)因为最近刚刚流产身体不好,不想把事情搞的太麻烦,请大家给点建议!谢谢了!
我该如何应对原房主的无理要求?原房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夫妻,他在拆迁中换了六套房子,文化程度不高,只一句“为什么人家卖房子的都会拿到差价而我没有呢”别的什么也不讲,只要钱!我该怎么办?请给予详细应对意见!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