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普通诉讼时效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扩展资料: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1、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2、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鉴定的期间;
3、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因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或证据交换时间而延长的举证期间:
5、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6、中止诉讼(审理)至恢复诉讼(审理)的期间;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者追加诉讼当事人,需要重新送达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的期间;
8、案情重大、疑难,需由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自提交审判委员会之日起至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止的期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