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犯了错误公司说要开除我。但是公司提出要我自己辞职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公司说要开除你,提出要你自己主动离职,主要是为了避免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建议你不要主动离职,若你主动离职,便没有这个赔偿;可以继续正常工作,避免再犯错误;若公司通过调岗等手段坚持让你离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公司开除你需要前提:你确实犯有错误;你的错误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条件(规章制度需要有效)。此外,在符合前述条件的基础上,开除需要先通知工会。如果不满足前条件,则为违法开除,需要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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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0

员工如果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看看自己有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公司开除或者变相让员工辞职都违法,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四十六条条款可以看出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被开除不在赔偿范围。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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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2-09
你是什么工作,犯了什么错误?你需要说清楚……
如果错误比较大,或者还有规章制度有此项,那就应该开除,只是公司让你自己辞职是给你台阶下。你下次找工作,那个解除合同书上是要写明辞职原因的,不留污点,也是为你好。
如果真的是公司恶意,你的错误不至于被辞退,那你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诉或起诉,或者要求最后一月的双倍工资的补偿。
总之,既然公司不想留你了,你也最好走吧,免得不开心。有没有补偿要看具体情况了。
第3个回答  2010-12-09
犯了错,公司就要开除你?是很严重的事情吗?如果没有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是没有权力开除你的。公司要开除你,又提出要你自己辞职。很明显的,你所犯的错误,根本不应该到开除的那个阶段。这样做公司只是为了名誉着想。不想别人说什么。面对 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再跟公司沟通下。现在工作也不好找的呢,相信你可以处理得很好。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你自己辞职的后果是公司不会对你有任何赔偿,你就正常上班,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你告诉领导如果开始就下开除通知,如果不开除的话就照发工资,如果他们不发工资就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你公司就会亏更多了。。。现在这方面对个人还是比较有利的,关键是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没有想到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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