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已过追诉时效还能再立案吗

如题所述


刑法已过追诉时效不能再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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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2
过了诉讼期,法院不会受理了,不过你的权利还在,没有消失
刑事犯罪追诉时效,根据所犯罪法定最高刑确定为5、10、15、20年四个档次,犯罪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不在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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