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部队退休落户在驻地后,原藉的亲属如何享受到军属待遇吗?

本人当一辈子兵,在部队退休后移交部队驻地落户了。原籍家里不算军属了,也不给发光荣牌。别人当两年兵退伍了,还发了光荣牌。这对吗?

       一个71年入伍、已经退休在部队干休所的老军人回答您: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具有官兵一致传统的军队,所以没有必要拿“当一辈子兵和当两年兵义务兵”说事!在部队退休后移交部队驻地落户后,原籍家里不算军属的还是您自己说了算的,并不是有地方政府和原部队说了算的;所有的退役军人(含退休军官)、只有您自己认定自己家或者故乡原籍亲属(父母、兄弟)一家为军属的,当地(干休所或者原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才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年07月31日颁布)网页链接,给您指定那户家庭发“光荣之家”牌匾的;任何人服役退伍的,就是夫妻两人同为军人的,也只能发放一块“光荣之家”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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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07
根据《军人随军的家属安置办法》规定,随军的家属,经批准随军的军人原籍有兄弟(包括弟、妹)的,可照顾1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到原籍落户。
随军的家属,符合离休条件或副团职(含)以上军官以及相当级别的文职干部的家属,原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凭离休或退休证件给予办理1名随军的家属落户。
随军的家属,经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家属,购买住房的,其住房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按当地现役军人住房面积标准计入个人服役证明。
随军的家属,随军的配偶经批准到部队驻地以外调动工作的,公安部门凭配偶调动工作证明给予办理1名随军的家属落户。
随军的家属,经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家属,因特殊情况未随军的,经批准到部队驻地临时工作的,公安部门凭调动工作证明给予办理1名随军的家属落户。
随军的家属,随军的配偶、子女到部队驻地探亲,其探亲假期和报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随军的家属,随军的配偶、子女到部队驻地结婚的,部队驻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凭结婚证明给予办理1名随军的家属落户。
随军的家属,经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家属,在部队驻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间的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06
当然是,但是现在一般是对现役军人作为军属有一些待遇,既然你已经退休,所以他们不是军属了。
第3个回答  2020-03-05
各地政策不一样家属迁入家属没工作或子女没有工作给找工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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