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又胜诉,对方再次上诉到中院,怎么还是发回审理,二审是不是终审制?

如题所述

你好,该案的一审可能存在程序错误。若事实方面的问题,可以发会重审一次,如果是程序问题,没有次数限制。

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 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第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   

上级人民法院因下级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三条 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   

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不包括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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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6
二审发回重审的,如果适用一审程序是可以上诉的,但是只能发回一次,此时二审法院必须做出判决,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21-05-06

 法律有规定,只能发回一次重审,二次上诉,必须改判会维持原判。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款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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