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在一个学校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管是中招还是以后的高考,都是要有体能方面的训练的,在中招肯定是要参加男子100米,女子800米的跑步。所以很多学校在初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训练学生跑步了。在10月19号,武汉有一名学生,在夜跑的时候突然倒地身亡。
在学生倒地七分钟以后,学校的女校医赶到了现场,但是当时她并没有对他进行心肺按压急救,一直到社区的医生赶来的时候,她才采取急救的措施。但不幸的是,这个孩子还是在送往医院后因为抢救无效死亡了。在事情发生以后,学生的家长表示,6万元钱的国际学校难道在学生的安全方面都不能给予保证吗?
学生家长认为,对于孩子的意外离世,学校要负一大部分责任,校医在赶到之后没有第一时间对孩子进行心肺复苏,错过了心肺复苏的黄金三分钟,而且这名校医他还没有从医的资格证。监控视频显示,当时这个学生他是面部先朝地的,在倒地之后,他的腿还发生了抽搐。
因为这是一所寄宿学校,所以他们对孩子的安全是要有所保证的,而且一个寄宿学校他们的效益是没有资格证的,这怎么可以,一学生在学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女校医她怎么能够去抢救别人呢?而且这个学校组织夜跑的老师也不是专业的体育老师,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故。在事情发生之后,家长要求学校派代表来参加孩子的葬礼,学校拒绝他们这个要求。
我觉得这个学校是有很大的责任的,毕竟学生是在学校出现事故的,而且作为寄宿学校一个学期收了这么多的钱,难道不应该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所保证吗?而且对于家长提出的校医没有资格证,学校也没有做出回应,我觉得如果校方在不给出回应的话,很多家长也应该不会再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