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4岁学生夜跑猝死,学校该不该负主要责任?

如题所述

跑步在一个学校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管是中招还是以后的高考,都是要有体能方面的训练的,在中招肯定是要参加男子100米,女子800米的跑步。所以很多学校在初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训练学生跑步了。在10月19号,武汉有一名学生,在夜跑的时候突然倒地身亡。

在学生倒地七分钟以后,学校的女校医赶到了现场,但是当时她并没有对他进行心肺按压急救,一直到社区的医生赶来的时候,她才采取急救的措施。但不幸的是,这个孩子还是在送往医院后因为抢救无效死亡了。在事情发生以后,学生的家长表示,6万元钱的国际学校难道在学生的安全方面都不能给予保证吗?

学生家长认为,对于孩子的意外离世,学校要负一大部分责任,校医在赶到之后没有第一时间对孩子进行心肺复苏,错过了心肺复苏的黄金三分钟,而且这名校医他还没有从医的资格证。监控视频显示,当时这个学生他是面部先朝地的,在倒地之后,他的腿还发生了抽搐。

因为这是一所寄宿学校,所以他们对孩子的安全是要有所保证的,而且一个寄宿学校他们的效益是没有资格证的,这怎么可以,一学生在学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女校医她怎么能够去抢救别人呢?而且这个学校组织夜跑的老师也不是专业的体育老师,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故。在事情发生之后,家长要求学校派代表来参加孩子的葬礼,学校拒绝他们这个要求。

我觉得这个学校是有很大的责任的,毕竟学生是在学校出现事故的,而且作为寄宿学校一个学期收了这么多的钱,难道不应该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所保证吗?而且对于家长提出的校医没有资格证,学校也没有做出回应,我觉得如果校方在不给出回应的话,很多家长也应该不会再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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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1
学校该不该负主要责任,这就要看该名学生的具体死因是什么导致。如果是因为学校的原因,那么学校就一定要负主要责任,要是是因为该名学生自己的原因,学校当然不能承担主要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11-01
学生是在学校出的事,按理来说学校应该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只是承担责任的大小问题。如果是学校要求该学生夜跑,学校要承担全责,如果是该学生自己的原因,而且学校也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那么我认为学校不需要负太多责任。
第3个回答  2020-11-01
我认为学校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毕竟事件是发生在学校内,再者就是家长将孩子托付给学校,学校就要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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