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销售合同重新签订的问题

公司在2010年11月2日与客户(买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签订时是格式合同+手写内容。手写内容包含3台设备名称、3台设备总价、付款方式及交货期。
目前已经收到预付款,合同开始生效并执行。
因客户有政府投资背景,现在提出手写合同无法在政府备案,要求重新打印一份规整的合同重新签署。并要求在合同中明确3台设备的明细价格(即更改了原先的合同)。
客户同意新合同的签署人及签署日期与手写合同一致。

请问下法律人士,这个新合同可以重新签么?期间要注意哪些问题?
现在关键问题是:

1 手写合同中没有注明每台设备的明细,现在客户要求注明。
2 手写合同客户只签了字,我公司签字盖章。现在签新合同他们要求也盖章,就是双方盖章

第1个回答  2010-12-14
首先,你们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是有效地,只是合同格式不符合备案的形式要件。
其次,你们可以按备案要求的合同形式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该合同实质内容应与第一份合同内容保持一致,并记得在合同最后说明这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即可。
第2个回答  2010-12-14
手写内容包含3台设备名称、3台设备总价,现在要求在合同中明确3台设备的明细价格,只是详细化的问题,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并且客户有政府投资背景,现在提出手写合同无法在政府备案,你说不重签行吗?按照原样打印一份,该改动的按照甲方要求改动就行了。不管怎么改,注意设备名称、3台设备总价、付款方式及交货期等基本条款的改动不要损害自己的利益。合同最后说明这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或者干脆把第一份手写的合同收回作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14
客户只要要求打印出原来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对原来合同的性质、价款、数量等实质内容要求变更吧?那就可以重新签啊,
如果合同是由他们做的,再仔细看看有没有实质变更的内容,如果有,就协商;如果没有就可以签订啊

注明设备明细对你们有什么损失?泄露商业秘密?,如果这样,那要跟客户协商一下,或者追加个保密合同之类的
第4个回答  2010-12-14
在设备明细那块,到要看是不是实质性更改了。签章那里,一般来说签名或盖章都可以,但是公司还是盖章更保险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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