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怎么处理梧桐美容事件

如题所述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3盒“瑷露德玛”牌特纯芦荟鲜汁凝胶。处罚款人民币117元。
1、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梧桐美容事件显示:2018年11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樟市场监管梧罚告字〔2018〕0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要求。
2、当事人梧桐美容院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FZ01ZJ-CF-3104条款乙级C档,我局决定责令对当事人梧桐美容院停止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梧桐美容院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3盒“瑷露德玛”牌特纯芦荟鲜汁凝胶:处罚款人民币117元。当事人梧桐美容院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收款单位:待结算财政款项----工商罚没,账号:13175101012001967)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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