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案例分析题!!!!急急急

A-B联名卡由A银行广州分行与B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联合发行。市民到银行申请办卡后,持卡人可获赠一份为期一年、保额一万元的公共交通工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赠送保险凭借联名卡及银行证明确认,不在开出保单。该卡持有人为保险公司赠送保单项下的被保险人,保费从银行卡每年十元的年费中扣除一元交保险公司。对银行来说,因为赠送保险可以吸引客户办卡,总体上银行是有盈余的。在该业务中,银行是保险费的交付者,即投保人,那么,银行对于作为被保险人的持卡人是否有保险利益???
希望能说的详细点!

没有。
1、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可用经济价值衡量的利益。
2、确认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
3、财产险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物权关系,如所有权、占有权、保管权等。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投保人实际还是市民,因为保费是从市民缴纳的年费中扣除的。意外险保障的是人身或说明,市民受到伤害时其损失只在其自身,银行并无损失,银行不可能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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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4
这个案例没什么实际意义。我举几个例子:社区为社区类居民投保社区火灾保险、全国的农房统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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