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的有( )。

A. 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B. 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法人分立

C.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D. 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答案】:C、D
解析:
选项A:合同当事人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原合同的履行;选项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谈不上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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