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
二、大力推进生产工艺改革。首先,改革工艺条件,采用低毒或无毒原料替代高毒或有毒原料,努力开发无毒无害的新型原料。其次,进行设备改造,逐步改造和更换敞开式、不安全、污染重的陈旧设备,努力实现密闭化作业,减少毒物危害。此外,对噪声、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防噪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振动的危害。同时,建立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完好、正常运行。
三、加强生产场所通风净化。对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岗位,必须设置通风防尘装置,降低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对敞开式或密闭不良的岗位及设备采取强制性的抽、排风装置,降低作业场所的易燃、有毒气体浓度,确保操作者的安全和健康。涂料生产中其他生产现场,也应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以降低毒物浓度和防暑降温。
四、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口罩、防毒面具、防护眼镜、手套、围裙及胶鞋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极为重要,特别是在抢修设备等操作时。对于容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或者接触强酸、强碱类化学品,要注意皮肤的防护。使用防护用具后要加强清洗和保管。养成工作后洗澡,不在生产场所进食、吸烟、喝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以防误食毒物,造成中毒。
五、加强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时,要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把住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关”。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的贮存、运输、使用、领取的管理工作。加强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及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危害物质浓度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提高广大职工职业病防护知识和自觉防护意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