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感谢大神们。

如题所述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受理部门

(一)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关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尸体解剖:凡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病人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尸检申请。尸检申请应在死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尸检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医学院校病理解剖教研室进行。双方当事人中有拒绝或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二)关于病史资料的查阅:病员及其家属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后,可以指派一至两名代表(包括律师)在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一次病案,允许摘录复制。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江苏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政策依据

(一)《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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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7
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我姥姥就是车祸抢救无效去世的,所以父亲受伤你心里焦虑,总得找一个宣泄的对象吧。那我帮你分析一下吧;

1、根据你的叙述这个医生开始的判断就是十分准确的,他预测开放性骨折后出现炎症,结果真的出现了,说明这个医生医术比较高,能准确判断病人病情和预后,而且能清楚的与患者沟通,以后的3次看病,医生没有推诿病人,而是继续给病人反复想办法治疗,至于最后仍然没有明显好转,那应该疾病过重恢复过慢造成的,当然也不排除是医生技术太低造成的。

2、在以前医疗事故鉴定,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指的是医生没有责任心,应该做的不做,比如病人抢救,值班医生不起床,或者有一个明显的不正常化验医生没看到。技术事故指的是医生不会治疗某种疾病,比如说农村的赤脚医生和三甲医院的医生对胰头癌的病人进行治疗,前者根本不会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术,而后者一年做100例成功的切除术,那么这就是纯粹技术能力不行造成的。责任事故是人为的,责任大,赔偿多,技术事故是客观条件限制的,所以赔偿很少的。

3、目前基本不分辨这两种事故了,因为都归到侵权责任法中进行管理了,但是这里仍然有个责任事故的表述,那就是“医疗过错“,法律规定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那么应该赔偿病人,如果没有过错,那么不负法律责任的,就相当于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区分是一样的。

4、打个比方,一个家长把孩子送到重点高中,孩子学习不好,老师和家长说,孩子我们还的努力呀,但是也不一定能考上大学,然后就是上课、补习、吃小灶,结果孩子还没考上大学,其他同学都考上了,你说家长是不是应该把学校告上法庭,说学校有教学事故。

5、所以如果你心中有怨气,不应该埋怨医生了,因为医生尽力了,你应该埋怨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就是肇事者,谁撞的你父亲,谁负责。 他应该负责你父亲的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和精神损失费,这个在侵权责任法、交通法规、民法中都有规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解决你心中的苦恼,同时希望你父亲早日康复,早日让你摆脱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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