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生意贷

如题所述

随着网络金融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闹事,借用网络平台和手机app,大肆实施电信诈骗和“套路贷”犯罪。新兴金融工具成为犯罪“热点”,暴露出金融、电信等部门监管不到位和制度漏洞。当务之急是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

1“公司是当地招商的正规企业”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曾利用手机App侦破一起“套路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8名。这是洛阳市公安局成立以来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经查,2019年4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通过购买的手机软件、虚假公司注册、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网络贷款18000余笔,催收电话13000余个,获利1000余万元。暴力事件导致洛阳理工学院一名学生跳桥自杀,多名受害者精神失常。

河南平顶山市佳县范某就是“套路贷”的受害者。2018年,25岁的他在手机App上零消费借了1500元,不曾想掉进了“套路贷”的陷阱。他说,1500元6天,扣除手续费等。只有1050元可用,他觉得利息特别高。两天后,他不断接到其他小贷平台的电话,声称利息低,不需要审核。这些平台每次放款1000元左右,最高3000元,几天后必须归还。为了周转,范在“魔急”等77个平台借了10万,借了3个月。还款47万后,还欠18万。

“每天醒来就想着今天该还多少钱,还有哪些亲戚没借。我该说什么.每天,我什么都做不了。就是这种电话缠着你。”范说,“直到后来,我也没能坚持住。我想过自杀。”

陈某是安徽一家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的客户服务经理。该公司承接多家网贷公司的催收业务。她负责40多个席位(催收员),工作就是抽查席位的电话号码,引导他们按话催收。每个座位每天至少要打400个电话,每个回拨1万元可以赚1000元。

“我干这行两三年了,是通过正规渠道招进来的。是当地的投资公司,也是正规企业。每年寒暑假在高校招聘,也赞助地方机关、企事业单位。我怎么会认为这是违法的呢?”陈某问,“如果放贷和催贷是违法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为什么没人管?检查起来并不难。包括我的手机,每天都会收到很多关于我是否需要贷款的短信。”

2持证人管,无证“野蛮生长”

河南洛阳公安局的宗存生,几十年来一直工作在刑侦一线。他说,通过调查电信诈骗和“套路贷”案件,警方发现,目前相当一部分网贷平台存在违法、欺诈行为,导致很多人上当受骗。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责任边界存在争议。“借贷宝”是九鼎控股打造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近年来,该平台的声誉因多起刑事案件而受损。借贷宝公关部杨表示,平台只是一个交易场所,按照交易次数收费。无法知道交易是否违法,也无法知道是否签订了阴阳合同。

法律专家指出,互联网金融平台本质上是私法主体,但具有“公共”属性,应承担更广泛的责任。在平台的公法意义上,责任分配应该达到一个平衡,既不会因为苛刻的批评而阻碍金融创新,也不会因为放纵而威胁金融稳定。

杨表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出现后,国家已经给200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发了牌照,有效期5年。后来,随着问题的出现,国家对这些机构进行了整顿,并对一些有执照的企业进行了整顿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认为,电信诈骗、“套路贷”等通过网络实施的犯罪,都是高科技犯罪,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技术手段的便利。这种远程作案是一种传播型犯罪,受害人范围广,金额特别大。第二,通常有一些匿名性。与传统犯罪相比,这类犯罪侦查取证难度大,需要更高的侦查成本和破案率。如果互联网上的金融犯罪得不到及时遏制,法律的威慑和预防作用将会失效。

他认为,源头端治理刻不容缓,三大运营商应该承担起主力军的责任。通信自由权是相对的。运营商与用户有合同,既保证了信息源发送方的合法权利,也保证了接收方获得合法安全的信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赵子健表示,我国互联网金融活动主要体现在三大类: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借贷、互联网众筹。这些互联网金融发展很快,监管跟不上。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实行牌照管理。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国务院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之后逐渐形成P2P点对点借贷“1/3”监管框架,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备付金集中存管。但由于互联网金融品类繁杂,前期的野蛮生长积累了很多问题。分业监管体制在制度和机构协调上存在一些空白,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对应管理。

赵子健认为,规范互联网金融,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协会的互法作用、企业的自律作用以及金融消费者和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特别是职能部门要主动积极监管,明确准入门槛;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率和手段;明确部门权限边界,加大协调配合,扩大社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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