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漏了一个月怎么补报

如题所述

个税漏申报了一个月可以进行补申报。如果是单位个税漏报,应打印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表,带公章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补充更正申报。如果是个人漏报,可以等到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所得税年度统一汇算时,在个人所得税官方软件中填报漏报信息进行汇算申报,多退少补。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税款所属月份,选择漏报的月份。
      2.选择综合所得申报。
      3.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右侧的填写。
      4.在弹出窗口选择生成零工资记录,点击立即生成数据后提交申报即可。
      个税申报的办理条件: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税申报的办理流程:领取申报表: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的,领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2份并填写。办理申报: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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