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失业金领取后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失业金的领取并不会对以后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属于社会保障性质,而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不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的待遇会有所降低。具体如下:
1、领取失业金对退休金的影响:唯一的影响为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根据现有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2、领取失业金后对二次领取的影响:如果职工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可以根据重新计算的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3、领取失业金后对医疗保险的影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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