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6个月到期了会怎么样

如题所述

监视居住6个月到期了,当事人可申请解除监视居住措施,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的,办案机关应该变更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
1、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2、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替代逮捕措施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
1、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的因素,实行羁押违背人道主义原则;
2、是基于案件的特殊性,采取监视居住有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
3、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实行监视居住。第一个方面体现对有特殊情况的人的关照和对人权的保障,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后两个方面体现出及时惩罚犯罪和实现国家刑罚权的要求。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6个月到期了,当事人可申请解除监视居住措施,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的,办案机关应该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