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多久才下来

如题所述

工伤认定书一般六十日左右才下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工伤认定材料提交如下: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尽可能提供医疗证明和事故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工伤,将劳动者送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3、医疗机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出具相关证明和报告;
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6、根据审核和鉴定结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7、如有异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之前,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