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狼传》是明代马中锡的一篇
寓言故事。
先生如其指,内狼于囊,遂括囊口,肩举驴上,引避道左以待赵人之过。
翻译:先生按照它的指示,装狼在袋子中,便栓紧袋口,扛上驴背,退避到路旁,等候
赵简子的人过去。
这篇作品,有人说是在讽刺墨家的“
兼爱说”;有人说是讽刺李梦阳不肯为康海伸冤(康海本人也写过《中山狼》杂剧),但后面的说法其实是一种附会,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已有辨证。读者应从两方面来认识这篇作品:一是它揭示了狼总是要吃人的本质意义;二是文中所描写的狼的狡猾、贪残,东郭先生的迂腐、软弱、老丈的机智、坚定的形象,都很鲜明生动。由于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紧密结合,因此对现代的读者仍然很有启发意义。
马中锡,字天禄,明代故城(属河北省)人。1475年(成化十一年)进士。
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时(1506—1521),曾任兵部侍郎,因为对太监
刘瑾作斗争,被逮捕下狱。刘瑾受诛后,才再出任巡抚。
1511年(正德六年),刘六、刘七等起义,马中锡以右都御史前往镇压,由于他既慑于起义部队力量之强大,以感到事变的发生,完全是由于酷吏、太监所激成,因而主张用“招抚”手段来诱降。但刘六等却感到明皇朝统治者的不可信任,继续坚持斗争。马中锡因此遭到统治集团内部的攻击,并加他以“纵贼”的罪名,结果死于狱中。著有《东田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