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指定某人继承,其他人不得干涉是否跟继承人配偶就没有关系了?

如题所述

 遗嘱有继承人的配偶份额,则按照遗嘱继承,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没有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则不能享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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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9
没有了,遗嘱可以指定他人继承,与别人没有关系,也就是剥夺了另一半的遗产继承权,而且这个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真实意思,所以也就与配偶没有关系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1-29
配偶的生活必须得到保障
第3个回答  2019-11-29
可以指定继承人,这样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为了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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