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去县农合办办农村合作医疗。
凡户口在本县的农业人口均可自愿参加新农合,农民参加新农合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含出县外务工人员等)必须全部参加,并按规定缴纳参合资金。每年在当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凭户口簿缴纳参合资金参加下年度的新农合。
办理参合缴费手续可通过委托信用社代交、乡镇组织上门收取时缴纳、直接到村组干部处办理、村组集体经济代交,属于五保、低保、优抚、百岁老人等对象的由县民政局全额代缴,重度残疾人由县残联提供名单并全额代缴。
农民出资参加合作医疗的原因
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是要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民必须自己参加。只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体现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扶持,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是有限的,只有让大多数人参加进来,才能扩大合作医疗资金筹集能力。
因此,除贫困人口外,对有能力的农户,应引导其自己出资参加合作医疗。即使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也不应该由集体把农民应出资的部分包起来,否则农民还是不能养成自觉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的习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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