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发放标准2017是多少

如题所述

取暧补贴既没有法定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即使须供热的省份也没有统一的省定标准。主要当地政府,行业与用人单位根据本地,本行为,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补贴方式与标准。

以太原师范学院为例,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驻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100号)的通知精神。

学院发放放2017年冬季取暖费的标准如下。在职人员按照所任职务、职称发放,离退休人员按照离退休时所任职务、职称发放。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定:

1、停止福利供热后,采暖费用采取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供热采暖补贴由单位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采暖补贴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2、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扩展资料

供暖用户申请采暖价格补贴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包括:用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未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一方未有工作单位的,有工作单位一方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未有工作单位的一方提供居委会出具的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双方均未有工作单位的,双方提供居委出具的夫妻双方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离异或丧偶的,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单位出具未享受单位采暖补贴的证明并在配偶一栏注明情况,未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居委出具的未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并在配偶一栏中注明情况,同时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单方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提醒用户,相关证明提供单位,应规范性填写“某某系我单位在职人员,该人员无单位采暖补贴”,“某某系我居委居民,该居民未有工作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留有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核实。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师范学院-关于发放2017年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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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6

取暧补贴既没有法定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即使须供热的省份也没有统一的省定标准。主要当地政府,行业与用人单位根据本地,本行为,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补贴方式与标准。

以太原师范学院为例,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驻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100号)的通知精神。

学院发放放2017年冬季取暖费的标准如下。在职人员按照所任职务、职称发放,离退休人员按照离退休时所任职务、职称发放。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定:

1、停止福利供热后,采暖费用采取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单位用于职工供热采暖的费用作为供热采暖补贴由单位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变“暗补”为“明补”,采暖补贴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2、积极稳妥地试行职工采暖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应综合考虑职工住房标准、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职工收入水平、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的补贴水平、各类人员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扩展资料:

补贴发放办法

供热补贴“暗补”改为“明补”后,供热补贴随个人工资在每年10月份发放,供热企业向用户逐户收取。

补贴条件

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还解释说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师范学院-关于发放2017年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供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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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12
1、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
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
科级每人每年900元
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2、事业单位中按规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正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500元
副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100元
讲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900元
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
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
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4、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技术职务,比照在职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补贴。
5、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
二、在阳人工字42号所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0元生活补贴。
三、两项补贴的执行时间:取暖补贴从2004年取暖期起执行;生活补贴从2004年1月起执行。
四、两项补贴的经费渠道:市级机关、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和差额预算事业单位由市财政通过部门预算统筹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负担。
五、其它:
1、取暖费补助标准执行后,同时取消原发放的冬季烤火费(80元)和阳财预字324号文件规定的取暖费补助。
2、事业单位中既担任行政职务又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双肩挑),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或技术职务,执行取暖补贴标准。
3、各县(区)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的财力状况自行决定增发取暖补贴和生活补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0-13
取暖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具体的也要看企业的政策,如觉得不合理,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投诉。附宁夏采暖费发放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财(行)字[1996]第647号 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有效)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自治区直属各部门,中央驻宁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区煤炭价格的几次调整,原定的职工取暖补贴标准已不适应职工冬季取暖的实际需要。为了妥善解决职工冬季取暖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对职工冬季取暖问题通知如下:
一、 取暖地区划分和取暖时间规定 固原地区所属各县取暖时间为五个半月(从当年十一月一日起到下年四月十五日止),其他市、县均为五个月(从当年十一月一日起到下年三月底止)。
二、取暖补贴标准
1、 取暖用煤的实物标准:按每人每天五公斤煤(混合煤)计划内算,固原地区及所属各县每人每个烤火期用煤八百二十五公斤;其他市县均为七百五十公斤。
2、 按上述煤炭的实物标准,以燃料公司煤炭零售价格计算,银川市及自治区在银各单位的职工取暖用煤补贴金额标准为八十三元,比原标准提高二十五元;其他市县取暖用煤的补贴标准,由当地财政部门按上述煤炭实物标准,以该市县燃实公司的零售价格制定出该市县统一的取暖用煤补贴标准,并报财政厅备案。
3、 炉具补贴标准;凡住没有集中供暖设施房屋的职工,不分地区每人每个烤火期炉具补贴标准仍为原来的十八元。
三、职工取暖补贴费的发放范围和发放办法
1、 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学徒工、合同制工人、离休、退休职工和按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办理了退职手续的职工),由各单位按该市、县的取暖补贴标准,于当年十月份随工资一次发给职工。
2、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经市、县有关部门批准的乡镇合同制工作人员和民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不住集体宿舍的,可按照该市、县的取暖标准,以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给取暖补贴。
3、 凡住没有暖气设备的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取暖补贴和炉补贴可以发给单身个人,一切取暖费用自理;也可以不发,由单位供暖。对住有暖气设备的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不发不收,或发给后按收费标准收取。上述两种情况,如何发放由单位视其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4、 对因工作需要,必须留在单位住宿的职工,经领导批准,可以发给取暖补贴。
5、 派驻在各市、县的区级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外省、区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费标准均按驻地标准执行。
6、 到自治区境内县以下基层单位锻炼、支援工作以各种工作队、医疗队、讲师团等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市、县的标准发给取暖补贴费。
四、 取暖补贴费的列支 各单位发给职工的取暖补贴费,行政、事业单位列“补助工资”目,企业单位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五、适当提高集中供暖收费标准
1、 集中供热的取暖费标准 根据银川市物价、财政局银价发(1996)099号文件《关于调整银川地区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1996年冬季采暖期开始,集中供热单位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调整为;住宅用房1.9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2.10元/平方米,营业用房2.40元/平方米。 职工向供热单位或房产单位交纳取暖费标准,按房屋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调整为0.63元。
2、 供热单位收费标准与职工交纳取暖费的差额部分开支办法。 供热单位收取的取暖费与职工本人所交取暖费的差额,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单位各支付一半,也可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其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列行政、事业经费的“其他费用”目;企业单位福利基金在 支付能力的,可在福利基金中列支,没有支付能力的,可在留利中的其它基金列支。在收取取暖费差额过程中遇到夫妻双方职务不同的,职务低的一方单位按本人职务住房标准的一半支付取暖费(按有关规定厅级100平方米,处级75平方米,一般干部职工55平方米),其余部分取暖费由职务高的一方单位支付。丧偶或夫妻一方无收入来源的(不含个体经营者)其取暖费全部由另一方单位支付。 在每年供暖前,房屋产权单位应及时向另一方收取暖费。如双方确无支付能力而经产权单位同意或产权单位主动放弃的,其暖气费可全部由产权单位负担,另一方如无理拒付的,产权方可在一方工资中扣除。
六、 各供暖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对收取的暖气费,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并在保证正常供暖的前提下,力争降低成本,减少浪费损失,搞好成本核算,把供热事业办好。
七、 本通知自一九九七年度取暖期起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行字(1992)370号文件和宁财(行)发(1992)130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4个回答  2017-11-07
不是一直宣传收入有高低,职务有高低么,一个取暖补贴咋就得分出个三六九等,这怎么叫人格平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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