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下:近年6月初在江南甲地1期贷款30万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套房子,两个月后处了个对象,在小河沿那边上班,由于距离太远,我想换房。卖掉江南甲地的房子在离她单位近的地方再买一套(算是二套房子把?),然后首付是不是60%?是不是要交什么税啥呢?20%的那个税是什么意思?。契税 维修基金税什么的有什么变化?92.33平 60万买的 其中贷了30万?卖掉。具体税钱应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