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男人和澳门女人结婚可以拿澳门身份证吗

如题所述

中国大陆公民赴香港、澳门定居
(一)申请定居的条件
根据1986年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居条件是: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
(二)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的证明材料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可以申请去香港、澳门定居,使夫妻团聚。
分居多年的具体年限,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规定的分居年限也不一样。申请者是男性的配偶,容易获准。申请去香港的分居年限与去澳门的分居年限也不相同。广西现公布的分居年限,去香港的须分居满4年以上,去澳门的须分居满8年以上。
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递交下列证明材料,由受理机关验证,并留下复印件:
(1)申请人与在香港、澳门的配偶的合法婚姻证明。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结婚的,递交内地公民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在香港登记结婚的,递交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结婚证书以及内地涉外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
(2)配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如注明持证人在香港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复印件。
(3)香港或澳门配偶的近期来信。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一般来说,在香港、澳门的父母分别达到60和55岁为年老;身体有病、健康不佳为体弱;在香港、澳门没有子女的属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其内地一个子女才可申请去香港、澳门定居,以照顾父母。
对于在香港、澳门的父母身边原有的子女,因移民或经商等原因离开了香港、澳门去其他国家,造成父母身边无子女,内地子女又申请去港、澳定居照顾父母,由于受名额限制,目前尚无法满足要求。
申请人须向受理机关递交下列证明材料:
(1)与香港、澳门亲属的关系证明。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香港、澳门亲属有永久居住资格的证明;
(3)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有关证明;
(4)香港、澳门父母健康状况证明,如医院的证明等(对体弱者而言);
(5)香港、澳门亲属近期来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