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无人伤 对方故意拖延不办理 造成的精神困扰有没有精神损失费?

六月13号的事故 对方全责 我是营运车辆 车是单位的 对方知道我是营运车辆后就故意拖延不出面解决 一直到七月一日才拿到事故认定书 这期间是13个工作日 对方玩时间差 好像过了十四个工作日就得有强制措施了 这期间 天天睡不着 跑修理厂 交通队 公司 保险公司 弄得我头疼 对方就跟没事人一样 我想咨询咨询各位大佬这样能要精神损失吗 谢谢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只能去公安局请求他们协助处理,你说的什么精神损失费,这个肯定是没有的,你那种有人员伤亡,但是没有达到订残标准的,都没有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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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2
你说的这种情况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对方不积极配合的话。一是可以找交警队交警队联系对方来进行。责任认定,然后厨具射我责任认定书。21个,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第2个回答  2020-07-03
不够伤残没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和财产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人身损害,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应当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相当严格,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严重的人身损害或者巨大的心灵创伤的,有严重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3个回答  2020-07-02
交通事故的另一方这样做也许在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既然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且责任全在对方,你也不应该有任何怨言,而你应该放低姿态,主动联系对方尽快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去处理;至于你提出来的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真有点天方夜谭的感觉,你换位思考一下,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出来,你叫他怎样同你处理?!你是营运车辆,他有什么理由要帮你并维护你利益?你不要只觉得自己痛苦,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觉?没有遇上你的车他会发生此单交通事故吗?!
第4个回答  2020-07-02
宣传资费不是这样的费用,这个是你自己嗯状态不一样,但是有的人就很心态不在意嘛,所以的这个部分不是坚持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是属于对你的那种情绪上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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